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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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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不”规范,你做到了吗?

记者暗访:控烟情况较好,闯红灯难遏制

  □本报记者 王晓峰

  1995年9月,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宁波市民“十不”规范》。20年来,《宁波市民“十不”规范》对于市民文明素质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昨天上午,记者对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多地进行了暗访,发现喜忧各半,比如“随地吐痰”“随地便溺”“在公共场所吸烟”等陋习已大为减少,但“乱堆乱占”“乱穿马路”等现象依然较为严重,亟须想办法遏制。

  不乱堆乱占,很多商家做不到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海曙区狮子街暗访。这里是餐饮一条街,人行道上停着很多电动自行车,虽然划有专门的停车区域,但很显然大家抱有“怎么方便怎么停”的心理,整条街看上去车辆停放很杂乱。

  除了“车”多乱占地方外,这里还有一“多”———垃圾桶多。不清楚的人会奇怪,垃圾桶多不是好事吗?但去实地看过就会知道这些垃圾桶有多脏,垃圾桶边上的栏杆有一层层黑色的污垢,看后估计连吃饭的心情都没了。除此以外,有些商家还喜欢在店门口堆放一些杂物,如各种箱子、桌椅等,甚至洗刷碗筷也在街面上完成。

  这并非偶然现象,记者在海曙城隍庙一带、鄞州华泰剑桥小区附近暗访时,也发现了类似的问题。不少临街店铺为了招揽顾客,特别喜欢把“生意”做到街面上。更夸张的是,有些商家还想着法子占据公共停车位。

  中国式过马路,依然难遏制

  昨天上午9时许,记者在市区多个重点路口观察,发现“不乱穿马路”仍然有不少人做不到。

  在甬港南路与百丈东路路口,一个信号灯次之间,就有5人闯了红灯。

  在江厦桥东、西两个路口,同样的情况上演,时不时就能看到一两个人或者几辆电动自行车无视红绿灯,“大无畏”地往前冲。

  这种情况在兴宁桥西路口、原海曙区政府门口的红绿灯处更为严重,车辆在行驶,电动自行车仍然见缝插针,有空隙就钻,那个危险令人捏把冷汗。

  记者发现,有协警管理的路口闯红灯现象就大为减少,早晚高峰就是明证。平峰时段,多数闯红灯者嫌信号灯转换太慢了,在观察周围近距离没来车后就选择“闯关”。

  走访中,记者发现鄞州四明路上“闯红灯”现象相对较少,因为这里很多路口安装了升级版“行人二次过街”交通设施。具体原理就是“利用车辆左转空隙,实施半幅道路先通行”,效果很明显,平峰时段行人通行能利用时间增加15秒,等待时间减少20秒。

  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多数市民有共识

  昨日上午10时45分,记者来到了市第一医院,在2号楼门口“蹲点”。尽管玻璃上还张贴着“禁止吸烟”的标志,但短短十分钟,就有四男三女吸烟经过。记者与其中一人进行了交流,他说:“我知道不能在医院抽烟,所以我才跑到门口来抽,不影响他人……”其实,在医院进口处就设置了一个“临时吸烟区”。当然,也有令人欣慰的地方,那就是室内没有发现吸烟的人员。

  在宁大附属医院,这方面情况相对较好。记者发现这里的工作人员手臂上佩戴着“控烟”字样的红袖章,墙面上也有各种“禁烟”的标志。另外,“吸烟区”的指示牌很显眼。记者一路走来只发现两名男子在室外非吸烟区吸烟。

  一名小伙告诉记者,现在多数人有“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意识,但真正做到的并不多。因此,最重要的还是落实处罚机制,罚过一两次就会长记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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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