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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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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好评返现”坚决说“不”

□前 溪

  购买商品后如果给网店好评,并截图给客服,网店将会给消费者返还优惠券或直接返还现金。这种“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的优惠方式受到不少消费者欢迎,也让不少山寨产品趁机登上好评榜首位。8月25日,广东省消委会向淘宝发出劝诫函,要求阿里巴巴加强监管,坚决全面纠正商家的这些不当行为(8月26日《广州日报》)。

  网购了商品,给个差评或好评,是消费者自己真实意愿的反映,既是对商家的评价,也是对其他消费者的提醒,本是极好的做法。但出现了“好评有礼”“好评返现”,评价就容易丧失真实性,明明该给个差评的,却为了区区两元钱,违心给予好评。这么做,购物者既是对自己的欺骗,也会害了其他消费者,更不堪的是,一些不良商家会因此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通过“好评返现”欺骗更多的消费者,最终损害网购平台的声誉,影响所有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得不偿失。

  “好评返现”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利于社会诚信建设,并且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应以法治之,对有这样行为的商家决不能手软。各类网购平台也应加强对商家的约束,督促其合法规范经营。同时,对网购的监管要升级,监管手段和方式要创新,在技术和责任层面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当然,最重要的是,消费者要对这一现象主动说“不”,要学会算账:违心给“好评”,从而获得两元钱,看似赚了,但大家如此挖坑,恶性循环,人人都可能是受害者。

  “好评返现”危害甚大,不能漠然视之。希望有更多地方的消委会像广东省消委会一样行动起来,守住网购的“诚信”,守住网购的“声誉”,让消费者能够放心网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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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