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8月30日电(记者仇逸)记者从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获悉:9月1日起,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的同住子女,其孩子一出生即可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而非过去的满月后才能参加;孩子因伤、病住院,就可以按规定享受互助基金支付部分医疗费用的待遇。 上海市红十字会副会长、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主任张钢介绍,近年来,互助基金在缴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不断扩大支付范围。今年1月1日起,已将部分一次性使用及植入性医用材料,三级定点医院中的日间手术病房、日间化(放)疗病房纳入支付范围。这次,改变以前只有满月新生儿才可参加互助基金的规定,又将0到30天新生儿因伤、患病住院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