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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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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首次发放耕地保护激励资金

2032万元奖励20个镇乡(街道)、377个村

  本报讯(记者朱军备 通讯员林寻忠)鄞州区2014年度耕地保护激励资金近日下拨至各镇乡(街道),总计发放2032.83万元,涉及全区20个镇乡(街道)、377个建制村。 

  2013年,鄞州区率先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出台《基本农田保护激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将耕地保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保护成效显著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每亩每年100元进行补助,对全年抛荒、改变用途用于非农建设、违法占用土地且被立案查处等情形,取消或核减奖励资金。

  今年上半年,各镇乡(街道)以村为单位对耕地总面积、当年性和多年性作物种植面积、抛荒面积等进行调查,区国土、农林部门按照2013年基础数据,对调查汇总数据进行核实,确定2014年度各村耕地实际使用面积。本次激励资金发放工作严格考核了应取消和扣减激励资金的七种情形,并经镇、区两级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今年是鄞州区首次发放耕地保护激励资金,实行的是统一的补偿标准。鄞州区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探索耕地保护差别化补偿机制,按照实际保护责任,研究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一般农田的不同补偿形式及标准,完善补偿范围和对象、补偿资金筹措渠道和使用监管措施,逐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村为主体、农民参与的耕地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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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