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黄宇 张维群)9月1日,北仑法院通过视频确认的方式,为身在河南、行动不便的苏女士办理了立案手续。据了解,这样人性化的立案方法在我市法院系统并不多见。 今年8月初,周先生和苏女士的儿子小宇(化名)与同学在北仑一个水库游泳时,不幸溺亡。夫妻俩联名向北仑法院起诉,要求邀请小宇去游泳的两名同学及水库的所有人和经营者,对儿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过分悲痛,加上身体原本就虚弱,儿子出事后不久,苏女士便回河南老家休养,由周先生独自拿着起诉材料到法院立案。但是按照办理公民代理手续的规定,原告之一的苏女士应亲自到法院办理请丈夫代理自己参与诉讼的手续,之后方可由周先生代理她进行诉讼。 身体虚弱的苏女士不适宜长途跋涉来北仑,且她老家交通闭塞,邮寄诉讼材料也非常不方便。几经协商后,周先生向法院提供了他录制的苏女士视频材料。视频中,苏女士授权丈夫代理自己参加诉讼,河南当地的村委会书记亦出镜作证。结合视频内容及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法官对此予以认可,随即为周先生办理了立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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