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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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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学习”9月10日起实施

一些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可减分处理了

  本报讯(记者王晓峰)昨天下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官方微信“宁波交警”发布消息,称“减分学习”将于9月10日起实施,今后只要是符合规定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学习来进行减分处理了。

  “减分学习”是宁波交警推出的一项便民惠民服务举措,已于昨日起开始试运行。

  “减分学习”的适用范围有所限制:首先,必须是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值为1分、2分或3分,且罚款金额在200元及以下,需注意的是,现场作出处罚的交通违法、浙江省内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违法不适用。

  其次,必须为本市籍非营运小型汽车,车辆所有人为个人;且车辆未处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总数在5条以内(不含5条、不含城管等其他部门采集的违法行为)。

  第三,参加教育学习的驾驶人必须是违法车辆的所有人,且持有宁波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所核发的C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违法记录中无强制措施未裁决信息。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最多享有两次安全教育减分处理资格,累计减分不超过4分。

  只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想参加“减分学习”,首先是登录“宁波交警”的官方微信,点选“自助办理”一栏,选择“违法处理”,之后按照相关提示操作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分可以减,但罚款还是要交的,相应的网银要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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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