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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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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执分离”推进依法征迁

鄞州3年实施23起司法强制搬迁

  本报讯(记者朱军备 通讯员朱东 汪振杰)昨天,记者从鄞州区征管办获悉,自2012年4月最高院确立了以“裁执分离”为主导的强制执行方式以来,鄞州区累计作出行政裁决140件,组织实施司法强制搬迁23起,“裁执分离”推进依法征迁之路。

  为最大程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鄞州区一直在寻找一条高效而又合法的征迁途径。该区征管办工作人员介绍,在2012年之前,全区征迁工作基本以“模拟拆迁”和“协议拆迁”为主,虽然这种拆迁模式一开始保障了征迁工作的顺利推进,但由于制度存在缺陷,不少地块在征迁过程中,频频遭受极个别当事人的抵制,导致无法实现净地交付,极大地影响了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012年4月,最高院出台规定,确立了以“裁执分离”为主导的强制执行方式。作出裁决的机关(机构)与执行裁决的机关(机构)应当分离,即不能由同一机关(机构)既行使裁决权又行使执行权,这体现了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

  在过去的3年里,鄞州区依法累计作出行政裁决140件、征收补偿决定43件,130余户剩余拆迁户通过行政裁决书、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和调解跟进的方式,完成了拆迁协议的签订。同时,对一些拒不接受法院裁定的被征迁对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强制搬迁,切实维护司法的严肃性和拆迁的公正性。数据显示,该区从2012年至今,已组织实施了23起司法强制搬迁,其中包括鄞州首起企业司法强制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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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