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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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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再扩围

我市优惠增幅可达66%

  本报讯(记者余晓辰 通讯员施斌 永轩)日前,国务院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年底,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所得税额20万元以内(含)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7年年底。此次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扩围,将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创业创新。

  据市国税局测算,此番扩围预计将新增1.19万户小微企业,并为全市4.57万户小微企业带来3.03亿元左右的税收减免,较2014年增加近1.2亿元,预计增幅可达66%。其中,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介于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纳税人户均年减免税款约3.75万元,比扩围前增加2倍。

  鄞江镇恒固制罐有限公司的企业负责人袁利杨给笔者算了一笔账:该企业去年应纳税所得额约24万元,实际缴纳所得税4.8万元。按照新政,如果该企业今明两年应纳税所得额仍为24万元,则今年可享受减免所得税1.8万元,实际需缴纳所得税4.2万元,而到了明年则可享受减免所得税3.6万元,实际仅需缴纳所得税2.4万元,分别比2014年少缴0.6万元和2.4万元。“对我们小微企业来说,这2.4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这笔钱可以用来更新设备支持企业的发展。”袁利杨说。

  据悉,为了保证这次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能够落实到位,宁波市国税局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做好调查统计、宣传培训、软硬件建设等前期准备工作。考虑到每户企业情况不一,市国税局还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了“小微企业服务专区”和“小微企业专家服务队”,同时及时完善网厅申报系统,对符合规定条件减免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自动识别小微企业身份,主动提示享受优惠政策,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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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