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陈科威)9月7日,鄞州交警大队东吴中队收到山东籍务工者王某的来信,感谢中队民警迅速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帮他的孩子讨回公道。 王某是山东鱼台县谷亭镇人,现在东吴镇大岙工业区某企业打工。8月16日下午5时半,王某7岁的儿子在东吴东珠路上被一辆摩托车撞倒,摩托车驾驶员肇事逃逸。 交警到现场处置时,未发现有用的线索。附近群众回忆,肇事的是一辆二轮摩托车,没有牌照,也无明显的特征,司机系一名年轻男子。 民警推断,这起事故很可能是肇事者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的。民警立即调看事发地周边道路的视频监控,并进行走访。经过连续4天的排查取证,民警确定肇事者是从东吴东路一在建工地出来的。8月20日,肇事者施某被抓获。经审讯,他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 所幸,王某儿子在事故中受伤轻微。事后,施某进行了经济赔偿。东吴交警中队依据相关规定,对施某作出摩托车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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