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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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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拯救正在消亡的廉价药?

□舒圣祥

  不久前,杭州萧山区一名婴儿患上了儿童痉挛症,进入省儿童保健院治疗。医生说,用注射用促皮质素(ACTH)是最有效的治疗措施,但医院没药,只能病人想办法买。本是一盒仅售7.8元的普通药,黑市上被炒到4000元。记者调查发现,关键时刻一些能救命的廉价药“一药难求”(9月15日《北京晨报》)。

  西地兰、溴吡斯的明片、必可酮、磺胺嘧啶纳注射液、环磷酰胺注射液、氯霉素滴眼液、氟哌酸、牙周灵片、乳糖酸红霉素、注射用红霉素……曾有政协委员在全国两会上指出,医院廉价药缺口高达342种。

  按照市场规律,药品价格越低理应销得越好。但在我国,药品往往价格越高越好卖,价格低的药,无论效果多好,都最终难逃被淘汰的命运。这无疑是非常畸形的现象。 

  廉价药之所以消亡,有的是“降价死”(国家每集中降一次价就会死一批廉价药),有的是“中标死”(药品集中招标中廉价药很难中标),更多的是因为“合力谋杀”———因为“以药养医”体制下的医院药品加成机制,医院肯定不愿进没钱赚的廉价药;因为开廉价药没有厂家回扣,所以医生不爱开;因为没有利润、销路差,药厂自然也不愿意生产。

  要拯救不断消亡的廉价药,需从市场和监管两方面“开药方”。市场方面,在过去的药品政府定价模式下,药品价格只许降不许升,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供求状态,结果必然是政府限什么、市场上就没什么,反过来加重了患者的药费负担。今年6月1日起,绝大部分药品的政府定价被取消,药品实际交易价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这是一大进步。

  监管方面,需要补齐的短板很多。比如取消“以药养医”体制,杜绝医药回扣等。至于廉价好药,监管部门完全可以要求公立医院不许对患者说“真没有”。如果追求公益的公立医院必须采购廉价药,自然就会有药厂生产,廉价药也就不会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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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