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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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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桥洞皆违建

“天河陶瓷城”曾被列入去年“三改一拆”范围,至今未拆

  本报讯(记者曹爱方)记者昨天在鄞州区采访时发现,从天童南路向西到高速朝阳出口2公里处的宁波绕城高速高架桥下桥洞里,存在着被称为“天河陶瓷城”的一排违法建筑群。

  从明光路来到宁波绕城高速高架桥下,道路两侧有“天河陶瓷”“宾利陶瓷老蔡建材”等广告牌,高架桥下桥洞里都是建材商铺和仓库,东西向连成一片好似没有尽头,其中有“美磁建材”“朗科陶瓷”“美陶炫磁”等。在“朗科陶瓷”店里,记者发现这里不但搭建有用于办公的两层建筑,还搭建了一个“朗科陶瓷展示厅”和一个厨房。

  在“朝阳2公里”牌子的下方,记者发现这个仓库的门牌号是“天河仓储180”,是“天河陶瓷城”的最后一个仓库。在“天河仓储180”以西,记者还发现,这里的桥洞已经成为一个建筑垃圾堆场,桥边的一条道路也被垃圾阻断无法通行。从“天河仓储180”一直向东,桥洞的门牌号不断递减,在一个个开门营业的商铺、仓库里,不时可见一些装卸陶瓷的车辆。

  在开车奔走了大约5公里抵达天童南路后,方才看到了“天河仓储1”的牌子,也就是“天河陶瓷城”的第一个商店。一家陶瓷店的经营者告诉记者,他已经在这里开了两三年,店内面积为600多平方米。据此测算,“天河陶瓷城”的违法建筑面积总计为11万平方米左右。另一位陶瓷经营者告诉记者,这里还有一个物业管理中心。在“天河仓储85”,记者找到了“天河仓储物业管理中心”,但最终没有找到采访对象。

  根据《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涵堆放物品、搭建设施。《宁波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本市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至各侧公路建筑红线的距离为:高速公路不少于三十米;禁止在公路建筑红线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来自鄞州区三改一拆办的信息显示,宁波绕城高速天童南路至明光路段桥下空间确实存在违法建筑,应当依法予以拆除。

  据了解,宁波市公路局对该段高速公路高架桥以及桥下空间拥有专属管辖权,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是该段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宁波新普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该段高速公路桥下空间的利用开发单位,即场地承租人。宁波市公路局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是执法主体机构。据调查,“天河陶瓷城”曾经被列入2014年“三改一拆”范围,但至今未有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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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