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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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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一市镇

食品安全生产被写入村规民约

  本报讯(宁海记者站陈云松 记者 孙吉晶)“老徐,我们新定的村规民约中,已明确蔬菜、瓜果等作物禁用高毒农药。以后,规定不可以使用的农药就不能再用了,不然要被处罚。”昨天下午,宁海县一市镇一市村村民金友木指着墙上的“一市镇村规民约”,向果农徐大爷耐心讲解了新近增加的食品安全生产新规定。这也是全市首例将食品安全生产写入村规民约的。

  一市镇是农业大镇,境内的白枇杷、东魁杨梅、红心猕猴桃等水果种植面积超过2万亩,海塘养殖近3.6万亩。让村民们守住食品安全关意义重大。本月初,该镇在重新制定各村村规民约过程中,采纳了宁海县市场监管局的建议,把食品安全问题写进了村规民约,明确规定所有村民应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和监督,诚信经营,共同维护食品安全。不得自行出售病毒死禽、畜和水产,不得使用剧高毒农药,不得为食品生产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发现食品生产违法行为应及时向食品安全网格员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将该规定经过全体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列为各村村规民约平安建设部分的头条予以遵行。同时在显著位置张榜公布。

  “必须让村民自觉参与到食品安全建设中来,也为今后管理有据可依。除了现在水果协会的相互监督,村规民约就是最好的载体。”一市村的村支书徐其伟表示,好不容易打下了几个农业品牌,不能因为少数人从中使坏把它给砸了。

  按照“一村一约、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村内出租户、种植养殖农户等为重点约束对象,通过将“自产自销产品安全标准限定、食品违法行为义务报告、食品经营租户租主强制监督”等方面食品安全要求列入“村规民约”,实现受益户“要我安全”转为“我要安全”,营造食品安全共治氛围。

  据宁海县市场监管局相关领导介绍,下一步,食品安全纳入村规民约将在全县推行,并制定更加详细的实施细则和奖惩措施,通过建立“村民契约”,鼓励并促进村民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共治共管,通过村民之间的契约,重构乡村道德、凝聚人心,最终达到互利共赢。

  快评

  食品安全就该源头抓起

  □李国民

  宁海一市镇将食品安全生产写入村规民约,这种做法值得大力推广。

  民以食为天。现在,这个“天”常常出问题,一会儿是牛奶里的三聚氰胺,一会儿是咸鸭蛋里的苏丹红,还有什么毒杨梅、石蜡大米,前几天又听说螃蟹里注水、牛肉注水,舌尖上的安全问题总让人担心不已。甚至有一种说法:农户自己种的菜不吃,养殖户自己养殖的畜、禽、水产不吃。

  有人说,保证食品安全,立法是关键;也有人说,保证食品安全,要先从市场管理环节抓起;还有人说,保证食品安全,必须对那些不良生产者施以重刑……这些观点都有道理。但是有一个环节恐怕更加不能忽视:食品安全,必须从源头抓起。只有食品生产者自觉地从心灵上筑起一道堵截有害食品的防线,才能保证舌尖上的安全!

  村规民约是广大群众自己制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一种行为规范。这些被群众广泛认可、约定俗成的村规民约会营造出一种群体意识: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将食品安全生产纳入村规民约,既是食品安全的要求,也是打响农产品品牌的基础,更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内容。

  我为宁海一市镇的做法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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