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 飞 本月15日发生在通途路的工程车侧翻压死奔驰车驾驶员的事故责任尚未明确,昨天下午2时左右,在奉化大成路与南山路交叉口的奉化太平洋百货商场附近,又一辆混凝土工程车在拐弯过程中碾压到一辆正在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导致50多岁的骑车人当场死亡。更早一点在8月5日,慈溪交警徐鉴华在执勤时,被超载工程车撞倒后碾压而牺牲。工程车为啥频频惹祸?有些工程车为什么能“任性”的话题最近持续在市民和网民中发酵。通过梳理我市治理工程车的历史和展现工程车的生存状况、运营情况等,记者对工程车频繁惹祸的根源作一初步探寻。 五年间不断推出整治新招 客观地说,政府部门在整治工程车问题上从来没有松懈过。早在2010年7月,针对当时工程车有责死亡事故多发状况,宁波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工程车专项整治。当时整治的主要对象就是从事工程材料、建筑土方、建筑垃圾等运输的大型、中型货运机动车辆,如预拌混凝土运输车、罐装水泥车、牵引车、自卸车等。当时交警部门重点查处了工程车无第三者强制保险、超载、闯红灯、人行横道前不按规定让行、号牌不清、假牌假证、车辆安全防护装置缺失、闯禁行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有5次(含)以上违法行为未处理及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未处理的,予以扣车。 此后每一年,交警部门将工程车整治列入重点整治项目。2014年4月,市交通警察局开展了“畅甬2014-2”工程车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列入市区货车“四禁”范围的主要道路进行整治。交警部门还为整治工程车乱象开出了安装GPS、加装提示喇叭、加挂大型号牌、发动市民随手拍工程车违法行为等各种“药方”,但始终处于“治标不治本”的尴尬境地,工程车频频违法的问题始终难以得到根本性解决。 “不违法无法生存”? 在15日通途路事故中,有关交警分析事故部分原因是工程车在人行横道线前没有减速让行,而且存在超载的嫌疑。这起事故具体原因虽未最后明确,但不可否认如果工程车司机严格遵守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许这起事故不会发生或者事故后果要轻得多。在这种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固然很惨,但肇事一方也是摊上了大事,那为什么这些工程车司机宁愿铤而走险,也不愿规规矩矩行车呢? 在这两天记者与部分工程车司机的接触中发现,工程车一方也有自己的苦处和违法“理由”。“其实最不想超载的就是工程车企业和司机,因为交警罚的是我们,出了事故还是我们来‘埋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程车司机称,不违法根本赚不了钱。这位工程车司机打了个比方,在运价一定的情况下,如果人家超载,载上了20吨,而你按限载量只载10吨,那你拉一趟还得赔钱。如果人家一晚上风风火火地开车跑上8趟,而你规规矩矩最多只能跑上五六趟,这样基本上就被淘汰了。这些多数来自外省的工程车司机最看重的就是赚钱,在他们看来,违法是为了生存。在今年4月对工程车加高栏板的整治行动中,执法部门发现,几乎很少有车不加高栏板。而加高栏板,本意就是超载。 工程车司机为了利益,除了超载、疲劳驾驶和闯红灯之外,还经常疯狂地“闯禁”,各种逃避处罚的伎俩层出不穷。在江北常洪隧道口,交警曾不止一次抓到遮挡号牌的工程车,而工程车又常常是组队闯禁。 也有工程车司机向记者反映,有些工地的施工方也会要求工程车超载,因为部分施工方是以“车”为单位向工程车支付运费,所以施工方往往是要装载到与车厢最高处持平,甚至拱起个“尖”才肯罢休。 城建高峰,须严治工程车违法行为 最近几年,我市进入了城建的高峰期,东部新城、南部新城、轨道交通、奥体中心以及多条跨江大桥等的建设,为了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不可避免地会向部分工程车发放通行证,但在城建高峰中工程车的管理问题也将经历前所未有的考验。 市民在谴责工程车违法行为之余,也纷纷呼吁路政、交警等部门要更加严格监管工程车,分析如何从源头加强工程车管理,变革和创新管理模式,在平衡城市建设需要和道路安全秩序之间找到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让老百姓在马路上能够安心。 新闻链接 近两年工程车肇事案例 2014年4月15日,江东区姚隘路与朝晖路交叉口,工程车撞上电动自行车致骑车人死亡。事后发现,工程车没有进入市区的通行证。 2014年4月20日,江东区姚隘路与朝晖路交叉口,工程车撞上电动自行车致一家三口一死两伤,死者为年仅11岁的女童。事后调查发现,肇事车辆属于“闯禁令”,且货车司机在转弯时没有减速。 2014年7月17日,江北区清河路与通途路的交叉口发生工程车侧翻事故,工程车上的淤泥倾泻下来,造成多辆电动自行车被压埋,多人受伤。 2015年7月20日,江北荣吉西路上,工程车撞上电动自行车致骑车人死亡。民警说,事故主要原因是工程车闯红灯。 2015年7月24日,大榭开发区鉴湖路上,工程车撞倒并碾压电动自行车,致电动自行车上1人当场死亡,另有2人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还有1人受了重伤。 2015年8月5日,慈溪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徐鉴华在执行“治超”任务时遭工程车碾压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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