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瑄 通讯员顾晓炜 孙浩)记者日前从鄞州区环保局获悉,鄞州鄞江杰杰电镀有限公司非法处置电镀污泥69.875吨,涉嫌污染环境罪被立案查处。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污水站负责人和具体倾倒操作工等3人已被公安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9日,鄞州区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鄞州鄞江杰杰电镀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镀污泥通过挖坑填埋的方式,非法倾倒在企业东侧村内。环保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东侧存在电镀污泥倾倒现象。 8月11日,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他们倾倒的污泥被挖掘后堆放回该企业电镀污泥堆放处,并对被挖掘的电镀污泥进行了大致称重。经查明,该公司不具有电镀污泥处置资格,且非法倾倒、处置的电镀污泥数量较大。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涉嫌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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