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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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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马路现大洞,面包车被“坑”

事故责任正在认定中,施工方是否设置警示标志成定责关键

  图为二十二日凌晨的车祸现场。(网友供图) 

  本报讯(记者陈飞 钟海雄)凌晨的道路上突现大坑,这个坑人的大洞究竟为何出现在深夜的道路上?

  有网友通过宁波民生e点通反映:“凌晨两点在轻纺城红绿灯路口附近有施工队在挖坑,不知道在挖什么,好像坑很深。四五米长、三米深的坑,车开着就掉了下去!现在石碶街道等他们上班要说法。”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雅戈尔大道与雅源北路交叉口的现场,爆料的网友指着道路中间一个已经被沙土填平的大坑告诉记者:“这个就是昨天晚上的事故现场。”记者看到在道路的正中央,有一个大坑的痕迹,但是目前已经被沙土填平,车辆从这里经过有明显的颠簸。

  出事车辆的驾驶员蒋先生告诉记者:“我是凌晨两点多经过这里的,驾驶的是一辆排量1.0的7座面包车。经过路口时,并没有看到任何警示标志,只是看见有些堆起的沙土,当我经过时有一辆工程车正好迎面驶来,为了避让我向一侧打了方向,结果就掉入大坑里,还好人只受了点轻伤。”

  在蒋先生的手臂上,记者看到了划痕和部分擦伤。蒋先生说,手臂有点麻木。

  据石碶交警中队民警了解,施工方是欣利建筑有限公司,昨天事故发生时,工地负责人并不在现场。在石碶街道,城建科的一位吕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项目是石碶街道为配合五水共治的排污工程项目,这个大坑是因为当时在挖掘时,被一块石块堵住,所以只能从上面打洞,施工完毕后就把洞填平了。我在昨天下午去现场看过,当时是有安全警示标志的,但晚上是否被拿掉我就不清楚了。”

  随后,记者和蒋先生一起来到了交警大队。在交警大队,记者见到了这辆出事的面包车。前挡风玻璃的一侧已经破裂,反光镜也已经弯曲,车身一侧全是泥土,蒋先生尝试将车发动,却冒出了浓浓的白烟。据蒋先生初步判断,排气管应该已经报废。

  在交警的安排下,记者和蒋先生一起再次来到事故现场。工地负责人和蒋先生一见面就因为当时工地是否有警示标志争执起来。工地负责人坚持认为当时有警示标志,就算在清理时临时撤掉,也有高起的沙土堆,驾驶员不应该没有看到。而蒋先生认为当时就是因为没有警示标志才会造成这场事故。负责处理该事故的朱警官说:“现在责任的认定需要调取当时的监控画面,需要一些时间。”

  交警提醒,作业单位如果要在路面施工,一定要在安全距离放置警示标志。这些标志具有反光性能,即使在黑夜也能起到提醒作用。施工未按规定放置警示标志,容易引发各类事故。根据交警分析,这类事故常发生在晚上和下雨天。晚上,因为视线不佳,加上对路面交通状况缺乏观察,容易被“坑”。而下雨天,雨水会把坑掩藏起来,路过的人以为是平地,结果就被“坑”了。如果施工时未设置警示标志,那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施工方将负相应的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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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