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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0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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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出台村民代表管理办法

1.7万名村民代表接受“年检”

  本报讯(记者孙吉晶 宁海记者站 蒋攀 通讯员陈军杰)怎样选举好村民代表,代表如何履行自身权利和义务……宁海近日在省内率先出台村民代表管理办法,把全县363个建制村近1.7万名村民代表纳入“分值量化考评”体系进行年检。

  宁海在全国首创的“36条”权力清单已成为依法治国的村级样本,此次出台《宁海县村民代表管理办法(试行)》,是对村级权力清单的深化,旨在提升村民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村民代表队伍。

  该办法采用“分值量化考评”,对每位村民代表设定最高12分基础分值,按8大项目扣分内容进行逐项评分。如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村民代表会议的,每次扣2分;不能密切联系村民,不及时向村委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的,每次扣2分;村民代表在处理与村民、邻居、亲戚的利益纠纷时,没有摆正位置、不公平处事,成为引发矛盾升级的主要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违反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在村民中造成影响的,每次扣5分。考评扣分累计时限为一年,第二年重新起算,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考评等次。其中7分以上评定为合格;4分至6分为基本合格;3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宁海把考评结果作为村民代表奖惩的重要依据。当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村民代表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成员等组成的考评小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教育;不合格的村民代表由考评小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一般为3个月,整改期满未明显改正的启动劝辞或取消村民代表资格程序,取消村民代表资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对年度总评为合格的村民代表,按得分多少,取村民代表总人数的前10%推荐为优秀人选,经乡镇(街道)审定后,定为优秀村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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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