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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杨静雅 摄) |
□本报记者 杨静雅 通讯员 邓天武 明天是老年节,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负责人通报了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据介绍,近年来,我市坚持民生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大力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多管齐下缓解“一床难求” 床位5年增长56.3% 据介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于“一床难求”问题高度重视,连续多年将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列入市政府实事工程。经过几年努力,我市养老机构床位从2009年底的26865张增加到2014年底的41996张,增长了56.3%。 近几年来,市民政局全力推动市、县两级养老机构建设,市本级和县(市)区先后建成了一批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其中,市本级于去年全面完成了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工程,在做好原有困难老人养老服务保障的基础上,专门面向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共新增床位1275张;宁波颐乐园扩建工程于去年投入使用,新增200张护理床位;市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工程也将开工建设,建成后将新增床位1000张。 与此同时,各县(市)区也先后建成了一批养老机构,如江东区怡康院(500张)、海曙区广安养怡院(500张)、江北区步韬益寿院(200张)、镇海区金生颐养院(362张)、鄞州区博美颐养院(940张)、象山县老年公寓(1500张)等。目前,这些新建投入使用的养老机构均有空余床位。可以说,目前城区养老床位“一床难求”的矛盾基本得到缓解。 加大养老护理员培养 大中专毕业生入职有奖补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不断探索创新专业人才培育道路,2014年,依托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了“宁波老年照护与管理学院”,推动养老服务人才培育集约发展、规模发展、特色发展。同进,完善养老护理员的激励机制,建立了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今年提高了岗位津贴标准,按初级、中级、高级、技师不同等级,分别每月给予150元、200元、250元和300元津贴。出台了养老护理人员免费培训政策,专门设立了3个培训基地。 我市还建立了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政策,于2014年出台了《宁波市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入职奖补办法》,全面实施养老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入职奖补制度,重点支持应届毕业生进入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就业。养老服务管理、食品营养、护理、康复治疗专业等14个专业毕业生可享受入职奖补,奖补标准是:本科毕业生奖补40000元,大专毕业生奖补26000元,中专(含职高)毕业生奖补21000元,分五年按比例实施补助。 推进养医融合 已有多家融合成功 近年来,我市非常注重养医融合。去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从政策层面较为系统地对推进养医融合发展进行了顶层设计,联合打好“组合拳”,即支持公办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医养合作,建立对口支援、绿色通道和双向转诊联动机制;民办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可申请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对养老机构长期卧床老人可按规定申请家庭病床并享受相应待遇,较好地破解了养老机构内老人看病就医瓶颈。 我市注重规划空间的融合,加强民政部门与卫生计生委协调配合,在规划设置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时,尽量从地理空间上就近规划设置,方便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就近享受医疗卫生服务。 我市注重供给方式的融合,支持民间资本在养老机构内举办老年护理院、康复医院和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医养融合服务机构。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300张床位(含)以上的养老机构应单独设置综合门诊部,条件具备的可申请设立以康复、慢性病为主医院。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去年,我市组织召开了全市“医养结合”养老工作现场会,探索“养医融合”运营机制,目前,海曙区广安养怡院、江东区怡康院、鄞州区博美颐养院的养医融合工作初建成效。今年还确定海曙区广安养怡院、奉化市文芳老人护养园、东钱湖钱湖医院为省级养医融合试点单位,推进我市养老资源与卫生资源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提高我市健康养老服务水平。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 新增床位每张给予2万元补助 2014年,市政府出台了68号文件,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保障、医保政策、队伍建设、养医融合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对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在用地保障方面,民间资本投资的2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直接进入市重大产业项目库,其建设用地指标在市政府统筹指标中予以优先安排。 在建设补助方面,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用房新建的,按新增核定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2万元补助;改造或租用用房且租期五年以上的,按新增核定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1万元补助。 在运营补贴方面,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按照轻度、中度、重度依赖,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200元、300元的运营补贴。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按实际收住人数,3年内享受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 在税费和价格优惠方面,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依法享有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同等的税费优惠政策,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民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燃气)等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 在融资信贷保障方面,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有偿取得的土地、产权清晰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抵押贷款;今年市民政局还与国开行宁波分行签订了开发性金融支持宁波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合作协议,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优惠的融资环境,等等。截至去年底,我市共有民办养老机构100家、养老床位16706张,占总床位的40%,发展势头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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