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吉晶 通讯员周张琪 庄芬芬)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昨天上午在市国土资源局挂牌,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预计今年底可颁发首本证书。在全省,宁波第一个完成市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成立不动产登记服务机构。 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为市国土资源局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办市本级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的不动产登记受理、调查、审核、发证、档案管理、信息公开查询等工作。 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类别中,广大市民最为关注的是土地和房屋。目前,宁波市本级土地、房屋登记分别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委、解放南路市房产交易中心、海曙段塘、江北洪塘、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设有6个办事点。由于分属市与区多个相关部门,不仅业务标准不一、窗口功能不全,而且办事周期长、群众多头跑。 市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职责整合之后,国土部门已协调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市本级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颁发不动产登记权利证书,原有土地、房产证按照“不变不换”原则继续有效;海曙段塘、江北洪塘、解放南路市房产交易中心、市住建委、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窗口届时将不再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群众需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市国土资源局已协调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房产交易、契税等部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届时群众只需在一个大厅就能把事项办好,实现“一站式”服务,不用再多头跑,办理周期也将大大缩短。 为了方便农村群众办理相关证件,各地国土分局也会结合“一乡一所”和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承担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记者还了解到,市国土资源局已引入“互联网+”概念,搭建宁波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通过数据交换接口等方式,实现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审批、交易与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同时,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打造全市统一的业务标准体系,努力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同城化”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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