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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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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字画屡创天价”
也是种“赢者通吃”

  易其洋

    就算不能把已故的书画名家惊得活过来,恐怕也会让当下许多书画大家羡慕嫉妒恨———10月4日晚,香港苏富比拍卖会上,由马云和曾梵志(油画代表作《最后的晚餐》2013年拍出1.8亿港元)共同创作的油画《桃花源》,以130万元港币起拍,最终被外号“钱多多”的钱峰雷以3600万元港币拍下,加佣金达4220万元港币(约3460万元人民币)。

  要知道,即便声名显赫如徐悲鸿、吴冠中、陈逸飞等,其油画能拍得这个价位的也不多。搞艺术,马云是门外汉,但画油画,处女作就拍出天价,惊得许多人上嘴唇碰不着下嘴唇。马云的“艺术行为”早已不是第一次。2013年,马云自创的“马体墨宝”,就在来往“淘宝官方拍卖”扎堆上拍出了242万余元。2014年,马云的一幅墨宝:话禅,在北京某慈善拍卖会上拍出468万元,可谓“一字千金”。不难想见,那些经年累月、苦心孤诣“写字画画”的人,面对马云如此“跨界抢钱”“扰乱市场”,情何以堪。

  自然也会有“粉丝”为“马大师”鼓掌:市场经济,一个愿卖、一个愿买,别人无权插嘴;再说,人家画画拍卖得来的钱,是拿去做好事而非个人享用的。不错,马云几次拍卖字画,所得款项都应诺捐给了公益慈善事业。相信,这两条足以让许多人“口欲言而嗫嚅”。

  20世纪艺术界最有名的人物之一、波普艺术的倡导者和领袖安迪·沃霍尔说:人人都是艺术家。马云可是头脑精明、富可敌国的“商业奇才”,想“玩玩艺术”,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也没谁可以阻拦。盲目或有目的地追捧名人、成功者,是人的天性。而权威同样是一种合法的权力,一个人一旦成名成家,就很容易“无所不能”。像马云这样的“商界大佬”“风云人物”,偶尔跨界一步,写个把字、画几张画,就有人花天价买去,卖的其实不是常识所谓的艺术,而是自己的权威和名气,本质上也是一种“赢者通吃”。

  清华大学教授秦晖认为,“赢者”常常是特权的掌握者或是战争的胜利者,“赢者通吃”是我们这个民族文化与价值取向中最可怕的弊病之一。这一弊病,不光官场和战场,在“艺术场”上一样存在。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福娃主创者、美术家韩美林就曾直言不讳:“谁有权、谁钱多,谁就说了算。这就是没有文化的文化。”这种“说了算”,有的是有权有钱后,以专家、权威、甲方、金主等自居,对别人的艺术创作指手画脚,说一不二,顺则鼓吹之、捧抬之,逆则孤立之、封杀之;也有的是官升高了、钱赚多了、事业做大了,自己动手或别人帮忙戴上一顶“艺术家”的高帽子,既标明自己“有文化”,又能“顺手把别人的钱也赚了”。

  看看前些年,一些官员在各种文艺家学会、协会担任这长那长,忙着题词办展出书,润笔费一路见涨的“恶俗”,以及有些专家、主持人、影视明星、相声小品演员等一旦成名,就把“鸡爪体”“涂鸦本”拿出来赚眼球、聚人气、换钞票,一样是“赢者通吃”或者“赢者想通吃”。比较而言,马云拿自己的权威和名气换钱后,拿去做慈善,算是识趣得多、厚道得多了。

  近日,有人发微信怒斥“如此三无”:一是影视明星黄晓明操办奢华婚礼“无知”,二是青岛大虾38元一只“无畏”,三是马云油画乱拍“无耻”。前两者不去论它,说马云此举“无耻”,我以为言重了,说是“无畏”,似乎更为妥当。车有车路,马有马道,凡事皆有法度、标准和规矩,需要大家遵守和敬畏。凭着自己的权威和名气“横冲直撞”,富足且自知如马云者,可以是为了公益慈善而“通吃”,但在名人核爆般的示范效应下,如果更多“赢者”因此开窍和效仿,甚至有意无意地攀比,让“赢者通吃”的弊病广为流布、日益沉重,天自然塌不下来,但有些事情一定会被搞乱,有些价值一定会被扭曲,有些生态一定会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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