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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蔡明杰 |
本报记者 余晓辰 通讯员 金旭东 徐晓波 税政频出 国际货代行业陷入“动荡” 宁波是中国超大型船舶最大集散地和全球远洋运输节点。在港口经济的促进下,宁波国际货代行业经历了高速发展期,目前在宁波注册的货代公司已逾3000家。 2012年12月1日,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71号文”,国际货代行业被正式纳入“营改增”阵营。由此开始,国家关于国际货代行业的税收政策“几易其稿”,宁波的国际货代行业陷入“动荡”之中。 “营改增”以来,税务机关将“直接向国际运输企业结算国际运费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统称为“首代”,将与“首代”进行业务往来的货代企业称为“二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随后下发的“37号文”取消了过去营业税时代国际货代行业差额纳税的规定,将应税额认定为全额服务收入而非其代理纯收入,造成实际收缴的税费明显提高,“首代”企业首当其冲。有数据显示,物流、货代企业的税负因此平均增长了20%。 在听取行业意见的基础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3年12月12日下发“106号文”,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进行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然而“106号文”对“首代”概念进一步限定、明确,使得本来为解决困境而出台的“106号文”在正式实施之后又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国际货代税务业务是多层次多链条的,而其中只有极少数企业符合‘106号文’解读的直接代理概念,大多数企业为‘间接代理’,不能适用‘106号文’规定的差额征税及免税条件。”宁波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杨理告诉笔者。这使得原来由“首代”企业负担的税负下移到了“二代”,同样的困境在“间接代理”企业身上重新上演。 尘埃落定 政策利好初步显现 去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再发《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即“42号文”)规定,试点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可按照“106号文”免征增值税。 至此,国际货代行业的间接代理业务均享受免税政策,各环节税负均归为零,免税大方向尘埃落定。这让终端货主从中受益,不再承受税务转嫁的压力,政策利好已经初步显现。以货代企业最为集中的江东区为例,截至目前,江东区免税企业数量已经从1月份的528家增加到710家。仅9月份,江东全区免税销售收入就达到21.36亿元。 江东区的中外运阿联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笔者,在免税收益的支持下,企业消化了一部分不断上升的各种成本,另一部分则让利给外贸企业,通过降低部分收费标准,来吸引更多的客户,这使得业务量也有所提升。 “‘营改增’在完整和延伸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同时,也将跨境服务纳入到增值税出口退税领域,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享受免税政策,给行业带来了大量机遇。”杨理说。据统计,今年1至9月,全市共有1579户国际货代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行业免税销售收入达439亿元。 迫在眉睫 靠政策不如靠“自造血” 然而,改革过程中“阵痛”难免。 今年上半年,国际货代行业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外需低迷,内需不足,国内生产成本上升,进出口贸易呈现疲软态势,整个航运市场运力过剩。“42号文”正式实施一年,我市不少传统国际货代企业的利润较“营改增”之前并未有明显上升。 “关键在于国际货代行业的定价模式。我们向委托方收取的价款包括了所有的物流费用和代理费,其中很大一部分物流费用不属于免税范围。但当这部分税款流转到货代企业时,却因为无法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法继续流转。”江东区某国际货代企业客户经理林先生告诉笔者。 同时,国际货代行业的发展和外贸环境有着巨大的共生关系。林先生认为,要想在“TPP时代”存活,还必须找准时机提高企业自身“造血功能”,改变原本粗放的经营模式。 现如今,宁波不少国际货代企业开始收缩成本,缩小代理区域范围。一些有实力的企业,开始延伸产业链。例如,中外运正打造现代物流业务信息交互平台。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货代行业早已超越了仅仅作为一种运输服务业的功能,在改善投资环境、增强信息交流、扩大流通范围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业内人士表示,港口效益的增减对国际货代行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宁波—舟山港的一体化进程,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传统业务。 延伸价值链、布局多元化国际联运,宁波国际货代业的转型升级之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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