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岚 包凌雁 通讯员刘欣)昨天,市发改委公布了居民阶梯气价改革的两套方案,并表示两者均有90%左右的居民家庭用气在第一档用量内。公告称,本月19日将举行阶梯气价听证会,18名听证人由消费者、经营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社会组织代表和专家学者等组成。 从公布的信息看,两套方案均以年度用气量为计量周期,方案A中第一档价格为2.90元,年用气量不超过264立方米,覆盖88.6%的居民家庭;方案B中第一档价格为3.00元,年用气量不超过300立方米,覆盖92.3%的居民家庭。两个方案第二、第三档价格均为3.50元和4.50元,两个方案的用气范围不同,第二档分别为264立方米至360立方米和300立方米至504立方米,第三档分别为360立方米以上和504立方米以上。公告同时称,拟建立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时,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作相应同向调整。 据介绍,自2006年宁波市区居民使用管道天然气以来,我市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先后上调了5次,而销售价格近10年未调整,一直维持在2.80元/立方米。“天然气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有利于‘保基本、促节约’,抑制过度消费,多用气者多付费,体现社会公平。”业内人士说。 为保障绝大多数居民生活用气不受影响,记者注意到,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第一档用气量制定要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而我市将第一档用户覆盖率扩大了近10%,使更多普通居民能享用基础费率。 那么,这个覆盖范围是如何确定的?业内人士介绍,是根据涉及此次调价的四家燃气公司2014年的居民用户用气量数据计算得出的。“与省外同类型城市相比,宁波的听证方案价格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在省内已接通管道天然气且建立或正在建立阶梯气价的城市中则处于最低水平。”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应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因此宁波市也将在年底前完成调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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