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正伟 海曙记者站张黎升)“双11”近在眼前,广告战硝烟四起,但电商在标示商品价格时一定要实在,以免引“诉”上身。海曙区发改局物价检查所最近的一项统计显示,消费者关于商品标价的投诉量越来越多,还首次出现了针对电商企业的投诉。 陈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款空调,“当时页面上写着原价1500元,促销价779元,觉得很划算就下了单。”但收到货后,陈先生发现商品也就值七八百元,上网搜索发现该网店从未有1500元成交过的记录,于是将情况反映到物检部门。经查证,该小家电网商未按照《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要求规范标价,除了受到高额经济处罚外,还被要求作出退一赔三的赔偿。 “针对商品价格的投诉从去年的50起上升至今年的300余起,说明消费者越来越重视商品的标价,并且这种重视正从实体店转到网店。”海曙区物检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前三季度,海曙区出现了3起针对电商企业的标价投诉,主要以涉嫌虚构原价为主。 作为新兴产业,电商企业正在遭遇实体店曾经历过的标价不规范阶段。前几年,我市一些超市、商店出现过因涉嫌虚构原价而遭遇消费者投诉的案件。执法人员介绍,时下,电商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因而经常陷入自己设计的“陷阱”之中:“在页面制作过程中,一些企业对标价区域的表述很随意,根本不知道‘原价’这一概念的法律要求,往往自己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投诉了。” “双11”在即,网店如何避免标价不规范而引起投诉的尴尬呢?海曙区物检所相关工作人员建议,网店经营者要认真学习《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的最新解释,着重了解“原价”、“专柜价”和“原售价”等概念,“尽量一件商品标一个价格,如果要增加专柜价,提升商品质量可信度,就一定要标明专柜价的出处等。 针对“原价”概念,相关业内人士提醒商家,按照规定,促销期间标有“原价”的商品价格,须是促销活动前7天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效票据证明的最低交易价格。“‘原价’的标示需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一旦被举报,将会受到高额的经济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