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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司机用于接单的手机。 (张燕 应刘娜 摄) |
□本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应刘娜 陈圣 国家关于互联网约租车的规定征求意见进入倒计时(本月9日截止),当前处于“灰色地带”的专车渐渐暴露出服务短板,消费者对于“专车”的诟病日益增多,一度似乎拥有不错“口碑”的专车,消费和安全隐患日益凸显,而不少司机也因非法营运得不偿失。 乘客:有效权益难保障 “坐在这辆老爷车上,我心里很不安,车况实在太差了,驾驶员也很邋遢。”几天前,一辆非法专车被执法人员抓获后,乘客小王向运管人员反映。 前天上午,鄞州运管执法人员在栎社机场执法检查中发现一辆尾号为“92”的宝来轿车有违章嫌疑,正准备上前询问,车上的乘客就向运管执法诉苦:“我用打车软件召的车被换了,司机开了一辆车况这么差的车来接我。”原来,早上8时20分,小王急着去机场,就用打车软件召车,当时显示是辆福特嘉年华的新车。来接他的却是辆12年车龄的老车,车况很差,但由于赶飞机,小王还是坐上了该车。 记者获悉,虽然打车软件有对车型、司机等的介绍,但实际上有些司机偷梁换柱,用新车在平台上登记注册,却用旧车接送乘客,乘客往往因为赶时间而放弃再次选择。 市民张女士遇到的却是另一种尴尬,因为司机迟迟找不到她,张女士取消了在优步上的订单,但还是被扣取了8元的车费。“你有所不知,优步订单必须在3分钟内取消,如果超过三分钟未取消,即使你没有上车,还是会被扣取车费。”一名优步司机告诉她,但张女士发现,除了电子邮件,她找不到投诉司机的渠道。 今年下半年,国外打车软件“优步”进入宁波市场,因为省去了消费者确认上下车、确认付款环节,造成了部分不熟悉“游戏规则”消费者的困扰。 此外,专车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小觑。据悉,我市出租车根据要求为乘客购买了人身意外险,而专车服务却鲜有涉及这方面的保障。 司机:赚8元罚2万元 不仅仅是乘客有效权益被侵害,偶尔从事专车营运的私家车车主,则面临着巨额罚款,得不偿失。“才收8元的车费,却被罚两万元,以后再也不做这行当了。”本月初,私自从事专车业务的司机陈某被罚款两万元。 当天早上,陈某驾驶他的尼桑小轿车行驶到铁路宁波站南广场候车厅,当他和乘客进行手机支付对接时,被海曙和鄞州运管联合执法人员抓了个现行。据悉,乘客是通过滴滴打车软件联系上陈某的,从环城西路宇达名城上车开往铁路宁波站。陈某目前没有固定工作,最近听朋友介绍说做“专车”很好赚钱,而且不需要缴纳“租金”,只需自备一辆车价在10万元以上的私家车就行,于是做起了非法营运生意,不料才做了不到一个星期,就被运管部门查获罚款两万元。当天上午,联合执法队员在铁路宁波站查获了5起类似非法客运“专车”5辆。 据了解,对于非法“专车”的整治,我市客管、运政等部门从严查处已成常态,部分私家车司机切勿贪小利,否则很可能面临巨额罚款。 监管:意见征求近尾声 网络约租车已是大势所趋,面对新事物,监管成为难点,尤其是“专车”带给乘客方便的同时,也暴露出消费权益保障问题,最让广大喜欢使用“手机叫车”的年轻人关心。 上月10日起,交通运输部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管理办法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其中关于“新政”要求网络约租车取得三项行政许可、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和平台如何承担责任的争议日益激烈,尤其是网络约租车能否解决公众的“后顾之忧”成为与乘客最息息相关的问题。 虽然有关部门对各方的意见尚在梳理中,但从当前讨论的热点看,网络约车的规范发展、消费者权益的有效保障必将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记者从市客管局获悉,我市已启动对网络约租车的研究,后续将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规范管理,使约租车和常规的出租车形成错位竞争又优势互补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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