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岚 日前,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正式签订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协议,给海曙区1998年以前建造的2574幢三层以上城镇居民住房投保。这是宁波城镇住房综合保险第二单,标志着以城镇居民住房安全为标的的住房综合险在我市日趋成熟。 去年上半年,宁波全面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排查,发现一批建于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的砖混多层房屋以及上世纪70年代以前建成的砖木或木结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这些房屋由于建造时设计施工标准不高、部分建筑材料性能较差,再加上业主违法违规装修以及缺乏日常维护等多种因素,房屋安全隐患逐渐显现。”业内人士说,面对量大面广的危旧房监管压力,政府部门在实践更有效的监管手段的同时,也在保障城镇居民住房安全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结合宁波实际,自行开发了《城镇居民住房保险条款》,并经中国保监会报备,成为全国唯一的城房保险项目。 2015年6月,镇海区政府率先“埋单”,为居民住房投保。按照协议约定,今后该区2001年以前竣工的三层以上城镇居民住房,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房产损失及安置费用,或因危房撤离发生临时安置费用,业主可通过该商业保险获得理赔补偿。 “这项保险很接地气,是一项惠民工程,实实在在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家住镇海区车站路319号老住宅楼的顾保发老伯,得知政府出钱为他居住的房屋买了保险,感觉很开心。 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在镇海区的成功实践,增强了保险机构与政府部门进一步合作的信心。在此基础上,人保财险海曙支公司在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的倾力支持下,提出了“保险+服务”思路,首次将保险补偿与城房监测有机融合,即人保财险委托具有房屋监测资质和设备的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被保险房屋的监测工作。“公司还将发起建立房屋结构安全技术专家库,开发城房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平台及手机巡检和巡跟系统,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技术咨询和日常动态监测服务。”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相关人士说。 点评 利用保险手段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可实现监督管理与具体经办的分离,有助于政府从繁琐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能够更加专注于宏观层面的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商业保险提供公共服务的做法不仅是金融保险创新的一次大胆尝试,也是政府部门加强专业性服务的一次有益尝试,这种引入保险的社会管理创新经验值得其他地方学习与借鉴,具有较大的推广价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陆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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