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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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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家获ICP增值服务许可证经营主体纳入数据库

海曙给保健品互联网广告
套上“紧箍”

  本报讯(记者蒋炜宁 海曙记者站张黎升 通讯员阮野)年底临近,琳琅满目的保健品广告日渐增多,不少保健食品更是抢占电商平台,扩大营销影响面。为更好的保障消费者权益,日前,海曙将辖区内22家获ICP增值服务许可证的经营主体全部纳入保健品广告监管数据库,首次将广告网格化监管模式延伸至互联网领域。

  据悉,4月开始,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就对区域内获ICP增值服务许可证的经营主体展开排摸工作,经核对,41家获资质的企业中,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ICP地址一致有22家,全部纳入监管数据库,每周一次定人定岗,网上巡查保健品广告使用情况。“好比开店要办理营业执照,网上打广告宣传保健品的企业,必须先要有网上发布的ICP服务许可证。”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管部门负责人解释道,ICP许可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盯紧ICP资质企业,就能在源头上保障保健品网络广告的规范发布。”

  “梅氏骨贴”卖家网络广告用语的规范就得益于保健品网络广告监管数据库的应用。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工作人员在一次网络广告日常巡查中,发现一家网店内销售的保健品打有CCTV标志,广告宣称自己是百年老店,对高血压、糖尿病、肥胖等亚健康疾病疗效好。“这种广告用语带有明显的虚假、夸大嫌疑。”工作人员通过数据库搜索、资料比对,确认该网店卖家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在食品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等。依据《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对其处以3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整改。

  “对投诉举报及广告监测中发现问题较多网络平台,我们将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加强检查频率。”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每年更新一次监管数据库,时时跟进监管,强化辖区保健品广告互联网领域中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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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