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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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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五水共治”,更要“吾水共治”

    □江 海

  为巩固治水成效,市“五水共治”办日前发出倡议,呼吁市民保护水环境,爱护水资源,关注水治理,自觉节水,不侵占河道、河岸,不私接混接排污管道,不在河道洗涤脏物,不向河道排污、倾倒垃圾(11月11日《宁波日报》)。

  据报道,我市480条“问题河”,目前已有174条垃圾河完成整治,306条黑臭河整治年底将全部收官。这份“成绩单”来之不易。要想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出现治理———污染———再治理的局面,离不开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

  安全的水资源、良好的水环境,是人类生存的重要保障,也是城市永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市开展“五水共治”这些年,不光各级政府在行动,一些企业和居民也表现出了很强的主人翁意识,或出钱出力,或建言献策,或参与监督,当起了环境的“守护人”。不少地方政府主导的“五水共治”,已升级为全民参与的“吾水共治”。

  人类活动对水环境的影响是长期的。水资源的保护,水环境的治理,不可能一劳永逸。开展“五水共治”,应有“吾水”意识。从“五水共治”到“吾水共治”,意味着治水主体的“回归”,顺应了治水任务长期性、艰巨性的要求。把“吾”放在治水的大格局中,强调个人的作用、个人的修为,可以聚起更多的力量,参与到惜水、护水、治水的大业中来。

  在环境面前,人人处于同一个命运共同体。如果每个人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敬畏自然,善待环境,节约资源,文明消费,何患山不青、水不净、景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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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