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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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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清单”管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象山推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本报讯(象山记者站俞莉 陈光曙 记者沈孙晖)“乡镇事情繁琐,行政事项涉及面广,有了这张清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目了然,大大增强了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重大决策事项的执行。”一张《目录》,让象山高塘岛乡乡长袁亦林心里更有谱了。

  近日,象山县公布《201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规定在每年3月底之前公布当年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据悉,此项举措在全省属首创。

  去年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但在具体执行中,很难界定什么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导致制度不易落实。”象山县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说。

  为了破解难题,象山县经过细致调研,反复征求意见,推出了该《目录》,并按照三个标准来确定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是与公众关系密切的事项,如政府定价或者指导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公共事业收费的确定和调整,重大社保、医保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等;二是涉及面较广的事项,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三是对经济、社会影响较大的事项,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十三五”规划编制等。

  对于列入《目录》的每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该县均确定了相应的决策承办单位,加强考核监督,并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今年象山县共有7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7项镇乡(街道)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16项县政府有关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被列入该《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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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