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朗 今年杭州公述民评最后一场问政会上,播放了一段视频,江干区凯旋路15户老人住在墙壁不断剥落、楼梯地板断裂的D级危房中,居民多次向区、街道反映,得到的答复却是“上级政策不明确,不好办”。住有所居,这是追求社会公正的一项重要指标,让老人们住在危房中,显然是有违社会公正的。对此,在公述民评现场,江干区一位副区长称对此非常震惊,回去后将同杭州市有关部门会商,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来(11月22日《钱江晚报》)。 社会公正是人类社会普遍向往的价值理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在社会财富分配方面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通过免除农业税、建立低保、大规模扶贫、提高一线劳动者工资标准等措施,在推进社会资源配置和分配中落实社会公平正义,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应看到,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拖欠农民工工资、违规强制拆迁、养老一床难求等民生短板依然存在,深入人心的公平意识和现实中大量不公正现象的并存,成为当前社会矛盾多发和凸显的主要根源,应该极力避免和克服。 孔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时代不同了,今天人们不仅“患寡”,即不愿意回到短缺经济年代,忍受贫穷煎熬,而且患“不公”,强烈要求社会财富的分配更加公平。改革初期有一句话,叫做“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形象地概括出一种社会现象: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积聚增多,但因为产生了财富占有的多寡问题,加上一些人践踏社会公平,通过不正当手段巧取豪夺,迅速暴富,引发社会不满。党中央顺应民意,在制定“十三五”规划建议中,进一步突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住房、医疗等民生指标,要求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为未来五年和今后更长时期追求社会公正指明了方向。 中国百姓最通情达理,鲜有人有绝对“平均主义”的非分之想,多数人向往的“均”不是“平均”,不是否定差别的存在,而是要求差别必须合理,实现均等、均衡、合理、公正。这样的想法应该实现,也一定能够实现。因为,共建是共享的前提,共享是共建的目的,只有鼓励冒尖,进一步把“蛋糕”做大,才能为促进社会公正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而“平均主义”貌似公平,却否定了个人在能力、勤劳程度等方面的差别,干多干少一个样,不利于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从根本上制约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分配方式是否合理,应比分配的结果即财富占有的多寡更加重要。要做到这一点,各级政府应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的有关要求,建立起与现实高度契合、社会广泛认可、有较强操作性的政策、制度、法律,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从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特权是对社会公正的最大侵害。一些地方百姓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一些旨在促进社会公正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变味,善举被嘲弄,公平被扭曲,是因为某些公权力的使用者惯于利用强权、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把制度规范沦为谋私工具,抑或使之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这种现象必须避免。各级领导干部应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运用有效手段,对社会管理权力加强监督,形成良好的制度执行环境,并对徇私枉法、违反制度规则者给予纪律惩处和法律制裁,以确保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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