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瑄 通讯员陈晓众)因无视环保调查继续违法生产,并直接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本月初,慈溪市环保局会同新浦镇政府有关部门、胜浦供电服务站等部门对新浦两家拒不配合的喷漆厂启动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程序,对其采取停止供电措施。这是慈溪首次开展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 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召开的环境执法情况通报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市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058家次,下达行政处罚近5400万元;查封扣押37起,对13家企业实施按日计罚,计罚总金额327.2万元;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案件15件,拘留15人。另外,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55件,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99人。 今年是“史上最严”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宁波积极探索执法监管新机制,在市环保局和11个县(市)区环保部门均设有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个别地方还成立联合行政执法中心,或设立人民法院驻环保局司法联络室,或设立县检察院驻县环保局联络室等,通过多部门联动,提前介入、无缝对接,提高环境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率,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按日计罚”是新法赋予的最严强制手段之一。今年9月,因外排废气氮氧化物浓度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环保部门先后两次向宁波康力玻璃有限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在复检中,环保部门发现该企业排放仍未达标,依据相关法规,对其实施“按日计罚”,处以“2万×22天”共44万元的罚款。 “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在环境监察中服务同样重要。”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说,今年以来,宁波因环境违法实施“按日计罚”的企业数量和罚款金额在全省都是排在前列的。在实际环境监察过程中,查到企业违规排放,一般先要求整改,复检中,监察人员也会带上环境专家前往指导企业整改。此外,环境监察部门内部也进行了权力约束,诸如发现涉嫌环境违法行为2小时内要报告至指定网站,5个工作日内要进入市纪委系统的电子处罚平台等。 今年以来,除了常规的环境执法,环境监察部门专门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统计显示,共清理1.47万个项目,其中“未批先建”4409个,“未验收先投产”6063个。 接下来,我市将谋划构建环境监管执法“大网络”,实现市、县、乡(镇)、村四级环境监管网络。目前,余姚、鄞州、象山已率先探索设立乡镇环保所(站)并取得了成效。预计明年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将在全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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