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飞 通讯员俞贤峰)酒后驾驶不慎将车开下路基陷在水沟里,这已经够倒霉了,结果下车查看时又被一个酒后骑电动自行车的醉汉给撞了,这还不算,最后又被交警给碰上了,鄞州咸祥一名男子前天晚上可谓是被酒坑惨了。 前日20时10分许,鄞州大嵩交警中队值班民警处警返回中队,途经咸姚线鄞州咸祥镇球东大闸附近路段时,发现一辆长安面包车陷在路基外的水沟里,另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一旁,湿漉漉的地上坐着两名男子。 民警当即下车查看,起初以为是面包车撞了电动自行车,经过一番盘问,才弄清了事情的缘由。 原来,瞻岐镇邵某在咸祥镇球东村朋友处吃完晚饭后,驾驶面包车返回,途中由于雨天车窗起雾,视线不佳,在事发路段将车开出了路基,导致车子前轮陷在路基外的水沟里。于是邵某下车查看,没想到刚走到车尾,就被后面冲过来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给撞了。邵某被撞倒在地,骑车的四川籍杨某也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邵某腿部受伤无法站立,杨某也受伤不轻。 民警在询问事故情况时,明显感到现场有一股酒味,于是分别对邵某和杨某进行了口呼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杨某显示为76mg/100ml,接近醉酒状态,而邵某检测结果为23mg/100ml,竟然也是酒后驾驶。 “晚饭时,我确实喝过几杯啤酒,所以车子陷进沟里后,本想自己叫几个朋友过来将车弄上来就算了,没想到被他撞了个正着,更没想到你们会刚好路过。”邵某连呼倒霉。 目前,这起事故尚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但酒后骑电动自行车算不算酒驾呢? 据交警介绍,交通法规对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有明确的处罚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的,属于酒驾行为;若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的,则属于醉驾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机动车在酒驾或醉驾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允许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但没有相应的处罚;对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给予50元罚款的处罚。”大嵩交警中队的俞警官告诉记者,如果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出了事故,也是要负事故责任的,喝酒与否还会影响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俞警官表示,如果醉酒后驾驶的是超标电动自行车,万一出了事故,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因为电动自行车经检测超过一定标准会被认定为是机动车。据介绍,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那些重量超过40公斤,时速超过20公里,且未带脚踏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如果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被查获,有可能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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