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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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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从“已婚已育”升级成“已婚已二孩”

“二孩”成育龄女性求职隐形门槛

  本报讯(记者周琼)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以往被认为是稳定性好、工作细致的职场“香饽饽”———已婚育年轻女性不再具备优势。

  28岁的孙女士告诉记者,在近日的多场招聘上,她常被问到“是否打算生二孩”,回答时但凡略有犹豫,简历就会以各种借口被退回。鄞州区一家企业的招聘人员对于这一点直言不讳,“单独二孩政策放开后,我们在招聘中就开始有选择,以往标注的‘已婚已育’已升级成‘已婚已二孩’了。”

  记者注意到,即使一些未标明性别、婚育要求的岗位,招聘人员对于女性员工的“二孩”问题,也显得十分审慎。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相应规定,女性员工生育一孩时,可享受起码98天的产假,一旦生育二孩,又将获得3个多月的假期,按照4000元的平均工资加上五险一金的标准,两次生育附带的8个月断岗期,企业需支出近5万元,“另外,女员工生育绝非几个月产假那么简单,他们在怀孕后的近两年时间内,都会以给孩子注射疫苗等诸多原因频繁请假而影响工作。”

  同时,部分企业负责人也认为,二孩政策放开落地之初,多年积压的生育意愿或将在几年内集中释放,对于企业来说“生育风险”更高。

  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业内人士建议,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给用人单位带来人员紧缺、工作开展不畅,甚至因寻找替代劳动力而增加经营成本等实际困难,是不可否认的社会现实。二孩政策实施之后,如果把所有义务加在用人单位方面,就会加重用人单位负担,导致它们不愿招用女性。因此,他们建议政府考虑通过立法和政策制定等手段,对招录女性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和政策优惠等,平衡保护女性权利与企业发展之间的矛盾。

  同时,女性求职者在选择岗位时也应尽量选择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岗位,并在生育前建立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这样,即使暂别工作去生孩子,也不会给企业和自己带来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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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