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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豪 绘 |
□本报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朱君敏 洪茜琼 微信朋友圈里是非多,常常各种假信息满天飞。更令人恼火的是,这类“问题”信息往往是“标题党”,骗得你不知不觉中成为“传谣”的一员。微信为何如此受“谣言”青睐,成为主要的“谣”篮呢? 圈内起谣言,商家常无辜“中枪” 前不久,慈溪一家有着20年历史的老牌品蛋糕店被人给“坑”惨了,而造成这一切的是一条“慈溪某蛋糕店使用地沟油被罚款20万”的消息,通过微信朋友圈不断被转发进而扩散,导致该店生意一落千丈。 事发后,蛋糕店老板拼命喊冤,称这完全是造谣,并且为证清白还提供了店内用来制作蛋糕的酥油、色拉油的进货渠道和食品检测报告。而这家蛋糕店的油料供货商也证实了这一点。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后确认这家蛋糕店未受过任何工商违法处罚,网上所传罚款20万元是谣言。 尽管已辟谣言,但对于商家的伤害是实实在在的。这样的事其实并不少,前段时间也有一条信息在朋友圈内被疯狂转发:“最新诈骗,万达门口已经出现:现在有几伙骗子,让60岁以下、18岁以上的登记身份证、手机号,再录个点头的视频,或者扫一下码就可以领一壶油或者一个充电宝。他们会用你的身份证号注册借贷宝账号,然后以你的名义贷款。请各位快速转发,切勿受骗!” 其实,宁波警方并未接到这类被骗的报警。而软件官方也发表声明,网传的“他们会用你的身份证号及视频来开个借贷宝账号进行贷款”这种情形不可能出现。 微信圈成“谣”篮,背后有内幕 微信朋友圈中的谣言多种多样,但大致可分为几类。 第一类,抱有善意目的的谣言。比如网友们很熟悉的“今起我市高清摄像头将拍摄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虽然目的是为了提醒市民注意行车安全,但经过核实,仍然是谣言。 第二类,唯恐天下不乱的谣言。这类谣言多为社会舆情,杀伤力最大,极容易引起社会恐慌。比如全国各地都有版本的“抢小孩”谣言。传到我市时,不法分子结合江东某位妈妈以及学校老师发的校讯通提醒,伪造了一起“权威”认证的“抢小孩”闹剧。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起谣言传播过程中,还有人以所谓的“亲历者”身份推波助澜。 第三类,包含有商业目的的谣言。如今很多所谓“心灵鸡汤”文章,是别有用心的。要么是打击商业上的竞争对手,要么是为了骗点击量而胡说八道。最典型的就是食品安全谣言,此类文章一出,甭管是不是真的,一般人会瞄上几眼,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谣言不是凭空产生的,背后也存在利益链。”民警说,很多谣言是由专业的“段子手”编造出来的,为了让人信以为真,往往采用“真中有假”的方式来迷惑人。由于个人专业性有限,大多数人无法立刻判断该信息是否谣言,所以常会抱着“不管真假,提醒总没错”的心态去转发,在不知不觉中成了传谣者。 要知道,微信公众账号的粉丝数量和内容阅读量,通常与经营者的个人收入以及公司的广告收入密切相关。而发布耸人听闻的内容,弄些“标题党”文章,很容易抓住微友的好奇心,成为拉动阅读量的一种方法。当然也有收钱故意抹黑商业竞争对手的行为存在。微信存在的监管难、打假难等问题,导致这类行为违法成本低。 新法实施,“网络造谣”会被严惩 “未经核实的信息扩散了,很有可能会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民警说,网络时代信息铺天盖地但同样鱼龙混杂,虚假信息中不乏一些“贫困求捐款”“帮忙找孩子”等看似传递正能量却有可能暗藏诈骗电话的文章。 所以,市民要尽可能学会甄别谣言,同时做到不传谣。因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对于“网络造谣”是要严惩的。最近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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