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许晟 赵晓辉)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日表示,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或转让证券。 邓舸当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在中介机构协助下,少数挂牌企业宣称已经或者即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向社会公众发售或转让“原始股”,有的还承诺固定收益,涉嫌非法活动;有些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获得会员资格的中介机构,还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从事非法发行股票活动。 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主要服务于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证券市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公开或者变相公开方式发行或转让证券,私募证券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邓舸提醒投资者说,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不是到证券交易所“上市”,如发现有人公开销售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的股票或债券,请不要购买,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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