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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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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拒绝借厕”
不能仅让保安道歉

    □易其洋

  4岁小孩尿急,爸爸带他就近到江北区残疾人服务中心借用厕所,不料两次进去都遭到门卫驱赶,还引发一场争吵。这事被媒体报道后,这家服务中心表示,已对保安进行了批评教育,保安也已向当事人当面道歉,今后单位厕所在工作时间向公众免费开放(12月11日、12日《宁波晚报》)。

  政府设立的残疾人服务中心,它的厕所就是公共资源,没有理由不向公众开放。那位保安的说辞,不值一驳。江北区残疾人服务中心表态了,保安也道歉了,是好事。但在我看来,他们并未真正认识到自己错在哪里。

  残疾人服务中心,当然是为残疾人服务的。但关爱、帮助、服务和尊重残疾人,绝非残疾人服务中心一家的事,需要全社会、所有人出力。既然背着“服务残疾人”的名头,那就应该时时处处想着为残疾人争权利、争空间、争尊严。推而广之,对残疾人是这样,对一切需要帮助的人,不也应该这样吗?

  这家残疾人服务中心倒好,连让一个内急的小孩子借用一下厕所都不肯,这会给人造成一种什么感觉和印象?反正,我看新闻后的第一反应是:这家残疾人服务中心不但在做错事,还在做坏事。想让别人做的,或者说应该提倡大家做的,自己却不肯做,这家残疾人服务中心哪里是在为残疾人着想,为他们想得远一点、细一点、深一点呢?

  那位保安应该道歉。但这家残疾人服务中心的办公室负责人马先生和工作人员刘先生,当时不也振振有词吗?仅仅让保安道歉,不光给人“柿子专挑软的捏”的感觉,也是远远不够的。有什么样的服务理念,就有什么样的服务态度。这家服务中心的“负责人”更应该做的是,好好反思一下,如何修正自家那种浅薄的服务理念和狭隘的服务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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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