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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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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等建成了再拆违

    □水中客

  为图方便,海曙段塘一临街仓库的业主竟私占人行道,用钢结构搭起三层高的户外简易电梯。近日,城管执法人员对这部电梯进行依法拆除(12月21日《宁波日报》)。

  每次看到这样的拆违新闻,我总在想,为什么不在他们违章搭建时就及时制止呢?前两年,外地有一幢20多层住宅楼,查明是违章建筑,被爆破拆除,让人心痛不已;还有一个地方的住户在住宅楼顶上建起别墅,后来也被监管部门下令拆除。这两件事一时成为热点新闻,媒体毫不留情地批评监管部门,为何不在建设时进行阻止,以致造成人力物力的大量浪费。

  媒体的批评是有道理的。许多违建并不是“隐蔽工程”,而是堂而皇之的。拿海曙这起违法安装土电梯事例来说,从刊登的照片中可以看出,它是一个“庞然大物”,建在临街,且井道紧贴楼面外墙,还占了5平方米左右的人行道,“电梯一开就发出巨大的噪声,路过都觉得发慌”。让人不可理解的是,路上摆个临时摊位马上就会有执法人员盘查取缔,这么大的违规土电梯建成运行,却没有“及时”惊动监管部门。

  违法建筑,理应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拆除一处,而不能任它“节节长高”,更不能让它使用了一段时间再兴师动众拆除。先建后拆,无论对当事者还是社会,都是财富的浪费。而如果把违建扼杀在萌芽状态,浪费就可以避免,至少要小得多。但愿今后不再看到这样的新闻,也希望监管部门能像城管执法人员管理小商贩乱设摊那样,及时制止那些“正在进行”的违建行为,在拆除旧的违法建筑的同时,不让新的违法建筑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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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