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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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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严查高架道路上电动车违法

对于闯禁违法的电动自行车,将处以20元至1000元罚款甚至扣车

  本报讯(记者陈飞)非机动车禁止驶入高架道路,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可是仍有不少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为了图方便,怀着侥幸心理在高架桥上任意“穿梭”,险象环生。据“宁波交警”官方微信的消息称,即日起,交警部门将在全市高架道路开展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期间,在每日7时至20时,特别是早、晚高峰时间段,交警部门将组织警力在高架上的执勤点和上下匝道口等重点部位进行定点管控。同时组建整治小分队,每周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的整治行动,每次整治时间至少2小时以上。整治重点是针对电动自行车闯禁上高架行驶、在高架上骑车带人、无牌(超标)等违法行为。

  对于高架道路上闯禁违法的电动自行车,交警将实施“3个一律”的处罚措施。一是电动自行车闯禁违法一律罚款20元;二是电动自行车骑车带人一律罚款20元;三是电动自行车无牌(含超标)的,一律进行扣车和依法处罚,对电动自行车超标的要进行车辆鉴定,其中同一违法行为人多次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且无证驾驶的,首次处以罚款500元,第二次处以罚款1000元。

  交警部门近期将对高架道路电动自行车限禁交通标志以及相关设施等进行深入细致排查,确保设施齐全、完善、有效。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自行车的整治与规范是一项持久战,除了法律规范,还需要市民整体交通安全意识的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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