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江北记者站吴红波 通讯员吴燕飞)日前,江北区某干部因存在推诿扯皮、贯彻执行不力等问题,被区纪委提醒谈话。自去年9月王岐山同志提出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以来,江北区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问责重点,“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起”,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种形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化、实践化。既要瞄准少数‘老虎’‘苍蝇’,又要严格以纪律约束党员干部,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江北区委主要负责人说。为此,江北区委专门制定出台关于“抓早抓小抓常”的实施意见,将党的纪律规矩贯穿到纪律建设全过程,既体现“大病严惩”,更强调“小病早治”。 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早发现”至关重要。 去年以来,江北区针对常规检查、短期检查难以全面发现问题的弊端,在全市率先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制定《江北区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实现监督触角向纵深、基层延伸。一年来共组织实施4轮巡查,发现问题211个。同时,积极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通过“一对一”的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干部廉情信息收集等措施,加强对各类问题信息的收集。去年以来共开展问题线索协作沟通60余次,新收集报送廉情信息438条。 治病于初起,贵在方法和速度。针对收集到的各类问题线索,江北区坚持用“六大纪律”的标准进行初查初核,小问题不放过,大问题要细查,注重快查快结,为纪律审查找准方向,使其更加全方位、精准化。去年以来,全区党政纪立案30件,处分党员干部27人,移送司法机关4件4人,其中腐败案件8件8人,实现了问责追究常态化。 不仅如此,江北区还出台了《江北区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针对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别采取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办法,问清楚、谈清楚、查清楚,最大程度防止干部“小错酿大祸”。去年以来,共对127人次进行提醒谈话、对两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惩前毖后,标本兼治方能形成长效。江北区在执纪审理环节不仅彻查原案,还把“一案双查”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并不断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将违纪行为表象、滋生土壤和倾向性苗头“一网打尽”。去年该区有2名区管领导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处理,6个典型问题被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