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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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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感冒药开车 迷迷糊糊惹事故

“药驾”危害不容忽视

  本报讯(记者陈飞 通讯员董力军 陈科威)患了感冒,大部分人吃点感冒药对付,但很少有人意识到吃了某些药后开车,存在引发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1月4日17时50分许,在鄞州区东吴镇小白工业区附近发生了一起因“药驾”引发的事故。东吴交警中队民警到达现场时,看到一辆小轿车翻倒在路基外,司机贺某已从车里出来了。在与民警谈话时,贺某一直在打喷嚏。民警经询问得知,贺某已经感冒好几天了,一直在服用感冒药。这次驾车前,贺某刚服药不久,感觉脑袋昏昏沉沉的,眼前一黑,车子就撞到路边隔离栏了……

  “吃某些药后驾车的危害不亚于酒驾、醉驾,只是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鄞州交警大队事故对策中队王警官说。

  按照交规,驾驶员在服用了可导致嗜睡、眩晕或视物模糊的药物后,不能马上开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有麻醉性的危险药剂是明令禁止在开车时服用的,否则出了事故要负严重责任。但感冒生病了,人体本身就容易有疲劳感,再加之服用一些有副作用的感冒药物,驾车时很容易打瞌睡,是很危险的。”王警官称。

  据鄞州二院急诊科王医生介绍,一些感冒药、抗过敏药和镇静类药物中因含有扑尔敏或苯海拉明等成分,服用一段时间后会出现困倦、嗜睡、注意力分散等现象,有的还会出现头晕、耳鸣、视物不清、反应迟钝等症状。有些药物即使是前一天晚上服用的,第二天还会有昏昏欲睡的后遗症。

  针对“药驾”可能带来的危害,交警提醒,服药后要等药效消退后再开车,驾驶时要留意自身状态,如有不适立即停车休息。交警也同时建议,相关药品可在药盒上标注“服药期请勿驾车”字样,予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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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