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港口收费计费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精简港口收费项目和条款及降低收费标准,预计每年减轻企业负担10亿元。 据介绍,交通运输部会同相关部门调整优化了港口收费政策制度,通过“减项、并项、降费”,降低航运企业和进出口企业的负担,改善进出口服务环境。 从港口收费项目和条款看,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从原来的45项减压到18项。在港口价格市场化改革方面,保留了3项政府定价,将6项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将港口作业包干费、堆存保管费、库场使用费等明确实行市场调节价。在收费管理模式上,港口作业费按环节收费调整为按全过程收费,将35个作业或服务环节统一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一并计收;同时改变了计费方式,将国际客运、旅游船舶的包干费统一由运营企业支付,不再向旅客收取。(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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