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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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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纪检监察网纪检发布栏目通报———

我市5名干部被处分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昨天,宁波纪检监察网(www.nbjw.gov.cn)纪检发布栏目通报了5起案件,涉案5名干部被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

  据该网站通报,涉案5名干部分别是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军,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宣吉尔,北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共卫生科科长江锡华,余姚市富巷菜场原场长陈鹤亮,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方永权。

  其中,杨军在担任江北区公建中心主任,区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宣吉尔在兼任北仑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期间,为其女儿承揽存款提供便利,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江锡华在担任北仑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共卫生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陈鹤亮在担任余姚市富巷菜场场长期间,存在贪污,截留、坐支财政收入,骗取财政拨款等违纪行为,给予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

  方永权在担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及兼任宁波华生国际家居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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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