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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陈飞 朱忠义 摄) |
本报讯(记者陈飞 通讯员朱忠义)市民叶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他把车停在路边去旁边售楼处看了下楼盘,结果摊上了车祸事故的责任。11日11时25分,在天童北路与悦盛路交叉路口,一辆蓝色微型小货车右转弯时不慎将一辆逆行的电动车撞倒。交警调查后判定,除了小货车驾驶人俞某为主责、逆向骑电动车受伤的男子王某为次责外,当时路口两辆违停的小车车主俞某和叶某,也被判负连带责任,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调查后发现,事发时,俞某从悦盛路由西往东开车至路口右转弯,但视线被路口右侧违停的一辆黑色大众和一辆白色丰田挡住,这时从天童北路由南往北非机动车道上逆向窜出一辆电动车,俞某猝不及防,一下子把电动车撞倒在地。 据了解,骑电动车的王某,39岁,四川人,当时是从宁波蔬菜批发市场买菜回来,骑车逆向走了非机动车道。事发后经医生诊断,王某左腿粉碎性骨折,腿部创伤要等到消肿后,才能进一步手术。而违停的大众和丰田小轿车车主,一个姓俞,一个姓叶,都是鄞州人,两人当时都是到该处路口附近的楼盘看房。 交警判定,小货车驾驶人俞某为主责,逆向骑电动车的王某为次责,两辆违停小轿车主人俞某和叶某也要负连带责任,也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经过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要密切注意观察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动向,确保行车安全;非机动车驾驶人千万不要逆向行驶,以免引发事故;另外,机动车一定要有序停放,切记停放在指定车位上,不能随意在路边乱停乱放,否则,一旦引发交通事故也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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