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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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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窗口设“委屈奖”
值得商榷

  毛 矛

  

  镇海区政务服务窗口自去年8月起设立“委屈奖”,目的是缓解工作人员心理压力,提高服务质量(1月6日《宁波日报》)。

  “委屈奖”,很多行业都有,人们并不陌生。不过,公职人员也能因“委屈”而获奖,未免让人质疑。

  诚然,政务服务窗口每天人来人往,工作量很大,工作人员辛苦不说,被误解、被错怪、受委屈的情况也会更多一些。设立“委屈奖”,多少是一种心理补偿,有助于工作人员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做到“有理也要让三分”,善待办事群众。

  可有一个问题不容回避:工作人员受了委屈可以得到“委屈奖”,来办事的群众如果也受了委屈,谁给他们发“奖”呢?毕竟谁也不能肯定,受委屈的只有工作人员,办事群众不会。为群众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是公职人员的职责所在。一般说来,窗口服务人员应受过良好的教育和训练,懂得怎样接待群众,并具备基本的心理素质,能够应对一些矛盾和纠纷,不一定非要吃那个“委屈奖”的“补药”。

  相比之下,许多政务窗口开展文明岗位、服务之星活动,其积极意义更为人们所认可。况且,对“委屈”的界定也不好把握。如果听到几句不悦耳的话就可得奖,未免不够严肃;而若是碰到无理取闹、打人骂人的情况,是该对肇事者依法处理呢?还是对受害者发“委屈奖”了事呢?

  为了给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政务服务窗口需要奖励制度,但制度应该科学和严谨,经得起推敲。“委屈奖”要不要设、以什么标准认定,都需要仔细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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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