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沈)昨天,《宁波市中心城区2016年度春节期间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正式发布,今年春节期间,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的禁止及限制的区域,即“红蓝线”范围保持不变,放开时间段为2月6日至23日。 禁止区域即“红线”,仍为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区域、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区域、市轻纺城市场周边相关区域及文物保护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限制区域即“蓝线”,基本覆盖中心城区。 按照规定,2月6日至23日(农历十二月廿八至正月十六)期间,上述限制区域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批发单位向季节性零售经营网点配送烟花爆竹的起始时间为2月3日(农历十二月廿五),不得提前配送。 在允许经营、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如遇到空气重污染,市环保、气象部门发出橙色、红色预警时,将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目前,市安监、公安、城管等部门已成立联合督察组,依法查处非法、违规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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