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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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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交车禁食
违者罚2000港元

  2010年起,杭州公交集团率先在6条公交线路上试行“无饮食车厢”。目前,杭州已有140多条公交线路实行“无饮食车厢”。在去年9月29日,上海20路公交车向广大乘客发出公交车厢“无饮食告知书”,首次开展“无饮食车厢”活动。如今,为了提升公共交通乘车文明,越来越多的城市提出在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的车厢内“禁食”。然而,大部分城市的“禁食令”并非强制性,以宣传、劝导为主,所取得的效果有喜有忧。

  然而,香港和台湾等地区有相对严厉的惩罚措施来督促公共交通“禁食令”的实施。香港的《地下铁路附例》规定,乘客不得在车厢内或入闸后饮食、吸烟;违例者可被罚款甚至监禁。在公交车上也有这样的提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车厢内不准饮食,违者罚款2000港元。

  20世纪90年代,台湾交通法规规定,在地铁内禁烟、禁食区内不得吸烟、饮食。2002年,台湾又下发规定,在地铁内禁止咀嚼口香糖或槟榔。违者处以台币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罚款。

  在新加坡,2009年7月起地铁中严禁吃喝,包括含在嘴里的糖、花生,每天派人巡视车厢。“禁食令”很严格,甚至连老人、儿童及孕妇也必须执行。根据新加坡交通法令,初犯者可罚款30元新币,一旦被控上法庭,严重者可被罚最高500元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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