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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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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为何遇冷

  谢庆富

  近日召开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透露,以房养老试点遇冷,10个月仅38人完成承保手续。保监会表示,今年将选择合适地区,扩大“以房养老”试点(1月28日《京华时报》)。

  10个月间,参与“以房养老”试点的“幸福人寿”,共与45户家庭62位老人签订了投保意向书,完成承保手续的有29户38位老人———这样的一份成绩单,显然拿不出手。遇冷的原因,很多人归结为国人的传统观念所致:在中国,老人去世后把房产留给子女,几乎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去世前把房子抵押出去,子女大多不乐意,有的甚至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之责。调查显示,超过九成的老人拟将房产留给子孙,高达99%的子女反对父母“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保险产品遇冷,传统观念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但并非根本原因。要让老人普遍接受“以房养老”,必须让他们算一算亲情账和经济账。亲情账往往很难算得清,但经济账更容易算清,“以房养老”产品如果能够实现保险公司和老人双赢,就会大有市场;如果只对保险公司有利,那么公众就不买账。说白了,“以房养老”叫好不叫座,根本原因恐怕还是老人普遍觉得购买这个产品不划算。但对重在考虑回报率的保险公司而言,则“多它一个不多,少它一个不少”,如果不是政府推行,保险公司可能都不会推出该产品。

  现在,许多老人的养老金过低,不能够满足晚年生活需要,难以实现老有所养。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才积极推行“以房养老”。但购买门槛不低,满足条件的老年人很少。直白地说,“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是“阳春白雪”,广大老年人需要的是“下里巴人”。而打造“下里巴人”需要靠政府主导,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对政府而言,要加大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加快完善养老保险体系,总体提高养老待遇水平,让所有老人尤其是孤寡失独老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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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