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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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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巨灾保险的伞撑得更大了

市政府今年出资5700万元为全体市民购买7亿元巨灾保险
保险范围从自然灾害扩展到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本报讯(记者杨静雅 仇九鼎 通讯员梅薇)1月28日,宁波市民政局受市政府委托,与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订了2016年度公共巨灾保险合同。根据合同,市政府出资5700万元,为全市1000万城乡居民(含外来人口)向保险公司购买总额7亿元的巨灾保险。其中,因台风、暴雨和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保险3亿元,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保险3亿元,因突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保险1亿元。这是新年伊始市政府为全体市民送上的一个厚重的“保险大红包”。

  作为全国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城市,2014年11月,我市建立了公共巨灾保险制度。实施一年多来,共发生理赔案件近14万起,保险机构向受灾居民支付救助理赔款约8000万元。特别是去年的“灿鸿”和“杜鹃”台风造成我市许多居民住宅进水或受损,共有13.6万户居民家庭获得了7790万元的巨灾保险救助理赔,受灾群众得到实惠。巨灾保险的实施,促进了巨灾损失补偿向政府与市场有机协同配合的模式转变,有力地提高了我市灾害救助能力。

  根据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同时结合我市创建全国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要求,2016年的公共巨灾保险结构进一步优化,增加了公共安全保险项目,即当我市发生火灾、爆炸、群体性踩踏、恶性案件、恐怖袭击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后,在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情况下,保险机构给予受害人每人最高10万元的人身伤亡救助抚恤。政府还将投入资金支持保险机构运用现代测绘技术,逐步建立水灾远程核灾定损理赔管理系统,以实现巨灾保险理赔快速、准确、高效。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通过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搭建了政府、保险机构与基层组织共同参与的救灾减灾体系,提升了社会治理能力。今后我市将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巨灾保险制度,以更好地发挥巨灾保险在灾害救助、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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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