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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3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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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需要激浊扬清

  乔嘉瑞

  

  戏剧评奖是促进戏剧艺术繁荣兴盛的一项积极措施。但是任何措施都有一个贯彻落实得正确与否的问题,贯彻执行好这一措施,戏剧艺术得以健康发展,反之,歪嘴和尚念错经,评奖评歪了,不仅是戏剧艺术之祸,而且是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之祸。

  近些年来,在各种级别的戏剧评奖条例中,有三个关键词从未缺席,这便是“公开”“公平”“公正”。应该说,这是评奖的制度要求,当然,其中也包含着对评委的道德考量和评委对作品的价值判断,但主要属于制度文化的范畴。仅有制度层面的要求是不够的,必须要有精神层面的要求。也就是说,我们在评奖的全过程中,要着力挖掘和大力弘扬制度层面要求里所深刻蕴含着的思想精神层面的要求,这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关键。

  从精神层面来讲,评奖是一种引领。戏剧评奖评什么?当然是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优秀作品具有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两方面的引领。思想价值的引领主要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向上向善的引领;艺术价值的引领主要是指形式与内容结合,中国作风与民族气派结合,并在此基础上与时代艺术精神相结合而形成的美的风范的引领。这两种引领相融合的作品,最能给人以情感的宣泄,思想的净化,情操的陶冶与升华。而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的戏剧评奖在价值引领方面做得并非善美。去思想化、去时代化、去社会化的作品受到热捧,描写孤立的男欢女爱和抽象的人际关系的作品也常被叫好,至于形式大于内容,花拳绣腿般的作品,则被冠以美伦美奂而走红。在一定程度上引领失之于偏颇。

  从精神层面讲,评奖又是一种导向。这里说的导向是指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就是说我们的创作要从人民创造的历史中和改革开放的火热生活中汲取素材,创作为了人民,创作服务人民,创作成果接受人民的检验。评奖就是要评出这样的导向。但是在现实的戏剧艺术实践中,却有一种隐形的导向在干扰“以人民为中心”这个圭臬,这便是为获奖而获奖的导向。常见在戏剧题材研讨会上,我们的投资者和出品人开口闭口即是:“这个题材能获奖吗?”“能获大奖吗?”获奖成了某些人的政治诉求而非艺术追求了。这样“获奖”导向压倒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一方面创作者(出品人、投资者)创作时思考人民少了,思考如何获奖多了,于是乎打通关节,活动评委便成了一种潜规则。另一方面我们的评委(当然是少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运用其话语权,便把一些突出感官效果,鼓吹英雄史观的作品,评为优秀而获奖。这种导向失误,阻碍了优秀作品的孵化、出生及成长。

  从精神层面讲,评奖还是一种弘扬。弘扬什么,当然是清风正气,也就是说要评出清风正气和道德良心。这既是人民大众对评委艺术见解的评判,更是对他们人品道德的评判。幕后交易,以权寻租,“大花轿,人抬人”虽不是普遍现象,但确是一股暗流,它极大地伤害着评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正气得不到弘扬,歪风必然盛行。按理说,我们的评委是一定级别专家库里的专家,是具有造诣和见解的行家里手,为什么会评不准作品呢?除了受错误的文艺思潮的干扰外,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缺少一种真诚的态度,没有真诚,必定会丧失原则和见风使舵,必定会人云亦云和不辨良莠,这怎么能够评出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优秀作品服务人民,鼓舞人民呢!呼唤真诚,是规范评奖的重要任务;实现真诚,是弘扬清风正气的关键举措。而要做到真诚,首当其冲的是加强评委队伍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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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