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月29日在宁波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8人,列席102人。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奇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委常委和有关市领导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由市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认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15年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审议通过了李会光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挺纪在前,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思想深邃、高屋建瓴,直面矛盾、切中时弊,充满自信、催人奋进,体现了坚强的党性原则,彰显了党中央的责任担当,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王岐山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和指导性,为做好今年工作指明了方向。夏宝龙同志的讲话,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任泽民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紧密结合浙江实际,为做好今年工作提供了遵循。刘奇同志在本次全会上的讲话,对2015年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做好今年工作作了重要部署,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针对性。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联系实际,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过去一年,市委以上率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市上下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形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党纪党规,强化抓早抓小;紧压“两个责任”,注重落细落实;紧握反腐利剑,保持高压高效;紧跟改革步伐,认真履职履责;紧扣教育预防,着力治本治源;紧抓队伍建设,坚持严教严管。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新的进展。 全会总结了近年来的工作体会:一是必须找准历史方位、工作定位,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政治自觉;二是必须落实主体责任、“一案双查”,把发挥党委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作为关键之举;三是必须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把践行“四种形态”作为行动指南;四是必须注重深化“三转”、创新发展,把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作为根本遵循。 全会指出,做好2016年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工作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全会强调,2016年要着重抓好六项工作:一要严肃党纪党规,保障政令畅通。把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全面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二要巩固深化改革,提高监督实效。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确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构建专门平台、健全专项机制,做到党委(党组)抓在前、领导做在前、纪律挺在前;发挥派驻作用,推行派驻机构履职清单,注重对人的监督、权的制衡、事的规范;强化巡视监督,充分认识巡视是政治巡视而不是业务巡视,深化“四个着力”,强化整改落实。三要持续改进作风,坚决防止反弹。要露头就打、动辄则咎,持续释放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要抓早抓常、源头治理,坚持从制度入手、点滴抓起,从工作细节严起,以具体问题的突破和普遍性问题的解决,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要公开曝光、严格问责,不以影响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四要保持高压态势,严惩腐败行为。从政治上、全局上把握纪律审查工作的节奏和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持续震慑;要坚决贯彻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决策部署,严查基层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要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发现处置机制,完善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协作机制,增强反腐合力。五要注重源头预防,强化标本兼治。着力健全廉政教育体系,完善权力制衡机制,构建大监督格局。六要强化管理监督,加强自身建设。全市纪检干部要坚守责任担当,带头尊纪守纪,严防“灯下黑”。 全会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真抓实干、不负重托,不断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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