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6年02月02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昨起实施

“三无”病人急救,政府埋单

  制度助力“人道主义精神”

  编辑点评 李国民

  

  碰上急救病人,医院全力去抢救,医疗费却无人承担,这样的事情每每令医院头疼不已。现在宁波发放公共福利:“三无”病人急救,政府埋单!用制度助力“人道主义精神”。

  “三无”病人的急救和治疗是需要成本的,严重的“三无”病人治疗成本还不小。过去,医院和医护人员救治“三无”病人,往往是人力、精力投入了,医疗器械、药费等费用也要自己出。医院毕竟不是慈善机构,境界再高也难以长期承担这种代价。据报道,2014年我市各级医院累计抢救“三无”病人近4000人次,发生医疗欠费达1141万元,这说明“三无”病人不在少数。久而久之,医院的积极性就会慢慢丧失。于是,出现了“见死不救”的现象。

  “三无”病人再怎么说也是公民,他们享有生命权、健康权,因为救治的延误,导致这个群体有病或受伤后得不到及时的治疗或抢救,那就是人道主义的缺失,与和谐社会的宗旨相悖。

  政府为“三无”病人急救埋单,既可以让医院放手治疗,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同时又可以督促医院和医护人员发扬人道主义精神,营造社会正能量。同时,政府还可以利用手中的侦查权、执法权等来解决“三无”病人中的一些问题。

  有了“三无”病人急救由政府埋单的制度,今后,医院和医护人员出现“见死不救”的现象将会受到处罚。

  本报讯(记者蒋炜宁)昨天起正式实施的《宁波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规定,三类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急救由政府来埋单。这对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制度救助的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医疗费用的患者。具体有三类:一是无法查明患者身份,且患者无力缴纳所发生的急救费用;二是患者身份明确但无力缴纳拖欠的急救费用;三是其他突发事件产生的急救费用。

  据统计,2014年我市各级医院累计抢救“三无”病人近4000人次,发生医疗欠费达1141万元。这些“三无”病人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警方送来的车祸或突发疾病需立即抢救治疗的;二是120急救中心或其他群众送来的神志不清、身份不明的危重病人;三是自己来的又身无分文但需立即救治的。另外,还有少量恶意逃费的病人。

  怎么破解这一全国普遍存在的困局?我市去年出台了此项救助制度,市本级设立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各县(市)区也设立相应的基金。其中,救助基金由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资。资金规模原则上参照县(市)区人口规模和上一年度应急救治发生情况等因素确定。市级基金由市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市慈善总会为市级基金经办机构。

  值得提醒的是:若查明患者有负担能力或有其他支付渠道的,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有权向患者追偿欠费,由医疗机构将追回的资金退回救助基金。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