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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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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销会购染发膏险致毁容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牢记摊位名称、编号,并索取票据

  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郑琛泷)特地在展销会上买瓶染发膏,本想染头黑发精神地迎春节,谁知差点毁了容。近日,家住象山爵溪街道的齐先生向当地市场监管所反映了一件烦心事。

  据齐先生讲,他在展销会上购买了一款草本润黑露的染发膏,当天便使用了。次日,齐先生头皮、耳朵、额头、眼眶均出现大面积的红斑,面部肿胀得连眼睛都睁不开。经医生检查,他系皮肤过敏,过敏源很可能是染发膏中的甲苯、丙醇等物质,需要治疗一周左右才能痊愈。

  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往展销会现场找到了摊主。执法人员明确告知,依照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最终,摊主承认未尽到提醒消费者注意事项的义务,愿意赔偿2000元。齐先生对此表示同意。

  年关将至,展销会越来越多,少数展销会流动性大,准入门槛低,存在消费陷阱。为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展销会上购物时要记住摊位名称及编号,并索取票据和商家的联系方式。一旦发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立即向展销会主办方及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而举办方在展销会组织前,也须对参展者的经营资质、品牌授权书、商品质检报告等进行全面了解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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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